晋中师范学院能不能专升本 山西哪些大专可以专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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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关于晋中师范学院能不能专升本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山西哪些大专可以专升本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一、山西哪些大专可以专升本

1、根据2023年山西招生考试网公布的来看,山西专升本招生院校一共有24所。长治医学院、山西中医药大学、山西大同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忻州师范学院、运城学院、晋中学院、长治学院、太原工业学院、吕梁学院、山西传媒学院、太原学院、山西工程技术学院。

2、山西能源学院、山西警察学院、山西工学院、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山西工商学院、晋中信息学院、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山西晋中理工学院、运城职业技术大学、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

3、在普通高等教育中,专升本是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的简称。在成人高等教育中,专升本是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的简称。

4、专升本考生注意:专升本学校的选择还是要依据自身情况来选择。

5、如果基础不错,学习能力较强就建议选择公办院校,因为公办院校的社会认可度更高,以后求职会更有优势,同时学费要比民办院校低不少。但是公办院校的竞争力也更大,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才有机会升本成功。

6、对于基础不太好的同学,选 *** 办也未尝不可,民办的 *** 大劣势就是学费,但部分民办学校的校园设施和师资力量可能会比一些公办院校还略胜一筹。

7、不管公办、民办还是独立院校都会颁发本科毕业证,且只要是统招专升本其之一学历都为本科。所以在校的大专生一定不要错过这 *** 一次的统招,这是在校大专生提升学历的首选,其含金量是自考、成考完全不能比的。

二、太原师范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为 *** 太原师范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有关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之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太原师范学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太原师范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太原师范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太原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0119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319号邮编:030619

第十一条太原师范学院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全面负责太原师范学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太原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太原师范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太原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太原师范学院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委的监督下进行。

第十四条学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综合考虑办学条件、社会需求、地域、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在参考往年分省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按照“优化专业分配结构,相对稳定”的 *** ,制定学校2020年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上线考生的不平衡,使用预留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照各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坚持实施“阳光工程”。

(一)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凡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口吃、无各种残疾。

第十七条我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体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文史类、理工类录取及专业安排原则:

(一)对首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对分数相同考生文科按语文-数学-文综、理科按数学-语文-理综顺序录取。生源地省(市)招办对同分考生有其它特殊规定的,按生源地省(市)招办规定执行。对征集志愿考生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对所报专业均不能安排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二)浙江、山东、天津、海南等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生源省教育考试院或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录取时执行各生源省相关规定,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录取。征集志愿考生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三)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办的规定,凡加分考生,我校将按照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录取。

第十九条体育类专业(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录取及专业安排:

(一)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省相应科类和批次的 *** 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课成绩。

(三)体育类各专业要求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第二十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及专业安排:

(一)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省相应科类和批次的 *** 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使用各生源省统考或联考成绩。

(二)美术类(美术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舞蹈类(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按如下方式录取及安排专业:

1、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课成绩。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只招器乐考生,不分小行当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在山西省分小行当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省份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4、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1、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比较专业课成绩。

第二十一条专升本各专业按以下原则录取:

(一)艺术类专业在文化成绩达 *** 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其它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按照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规定录取。

我校2020年在山西省招收公费师范生240名,具体分地市计划另行公布。报考公费师范生的考生进档后分生源地市根据各专业计划依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对分数相同考生文科按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科按数学-语文-理综-外语顺序择优录取。对征集志愿考生也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录取时生源所在地市以高考电子档案中户口所在地为准。

第二十四条学生毕业时,符合我校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太原师范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太原师范学院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改委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批准的标准执行。

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戏剧影视文学、美术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

第二十六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霍世平职务:院长

第二十七条我校公共外语只提供英语教学。

(一)我校为学生设立的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等。

(二)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政策通过奖、助学金、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助学 *** (在当地生源地解决)等方式予以资助。

第二十九条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招生网址: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在太原师范学院。

三、2022年太原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太原师范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为 *** 太原师范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有关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之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太原师范学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太原师范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太原师范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太原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0119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319号邮编:030619

第十一条太原师范学院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全面负责太原师范学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太原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太原师范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太原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综合考虑办学目标、办学条件、社会需求、地域、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在参考往年分省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按照“优化专业分配结构,相对稳定”的 *** ,制定学校2022年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上线考生的不平衡,使用预留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照各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坚持实施“阳光工程”。

(一)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凡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口吃、无各种残疾。

第十六条我校按照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七条文史类、理工类录取及专业安排原则:

(一)对首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对分数相同考生文科按语文-数学-文综、理科按数学-语文-理综顺序录取。生源地省(市)招办对同分考生有其它特殊规定的,按生源地省(市)招办规定执行。对征集志愿考生也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对所报专业均不能安排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二)浙江、山东、天津、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重庆等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生源省教育考试院或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录取时执行各生源省相关规定,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录取。征集志愿考生也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三)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办的规定,凡加分考生,我校将按照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录取。

第十八条体育类专业(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录取及专业安排:

(一)文化成绩及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相应科类和批次的 *** 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外语-语文-数学顺序录取。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及专业安排:

(一)文化成绩及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相应科类和批次的 *** 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使用各生源省统考或联考成绩。

(二)美术类(美术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舞蹈类(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按如下方式录取及安排专业:

1.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外语-语文-数学顺序录取。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只招器乐考生,不分小行当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在山西省分小行当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省份考生不分小行当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4.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1.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外语-语文-数学顺序录取。

(四)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录取:

1.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外语-语文-数学顺序录取。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0.4+专业成绩/专业总分*100*0.6

第二十条专升本各专业录取按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按照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规定录取。

我校2022年在山西省招收公费师范生,具体分地市计划另行公布。报考公费师范生的考生进档后分生源地市根据各专业计划依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对分数相同考生文科按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科按数学-语文-理综-外语顺序择优录取。对征集志愿考生也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录取时生源所在地市以高考电子档案中户口所在地为准。

我校2022年承担地方优师专项计划师范生招生及培养任务,具体计划另行公布。录取按照定向县生源优先原则,先参照定向县生源报考考生分数,根据定向县各专业计划依照分数优先原则由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生源不足时,参照定向县所在市生源报考考生分数,根据定向县各专业计划依照分数优先原则由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分数相同考生文科按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科按数学-语文-理综-外语顺序择优录取。对征集志愿考生也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录取时生源所在地以高考电子档案中户口所在地为准。

第二十四条学生毕业时,符合我校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太原师范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太原师范学院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批准的标准执行,开学前学费标准若发生调整,我校将按照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梁卫国职务:院长

第二十七条我校公共外语只提供英语教学。

(一)我校为学生设立的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等。

(二)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政策通过奖、助学金、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助学 *** (在当地生源地解决)等方式予以资助。

第二十九条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招生网址: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在太原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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