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招专升本 专本衔接与专升本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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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特招专升本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专本衔接与专升本有什么区别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特招专升本和专本衔接与专升本有什么区别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一、专本衔接与专升本有什么区别

专本衔接与专升本有什么区别

“专本衔接”是指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专科层次在校生在校就读期间,学有余力,可同时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学习和考试的一种新型自学考试。

“专本衔接”是指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专科层次在校生在校就读期间,学有余力,可同时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学习和考试的一种新型自学考试。

专升本考试是大学专科层次学生进入本科层次阶段学习的选拔考试的简称,是中国大陆教育体制大专层次学生升入本科院校的考试制度。

之一类是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详见:统招专升本),选拔当年各省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入学)的专科应届毕业生。

第二类是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四种途径:包括自考专升本、成人高考专升本(业余,函授)、远程教育( *** 教育)专升本、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专升本。

首先你说的衔接本科没有听得太明白,专升本是指相关本科专业对于专科的对口招生,需要自己报名,不可以自选专业。本科院校艺体生和特招以及专升本都是不可以自选专业以及转专业的。

衔接本科是专本兼容,可同时修。而专升本不能同时修,只能分段修。

专升本要参加升本考试(我院往年升本率达到90%以上),升本只交很少一点报考费。衔接本科不需要参加升本考试,直接兼读。

收费:衔接本科和专升本前两年按专科段标准收费,后两年按本科段标准收费

对于考研来说基本没有区别,你 *** 终拿到的都是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只要你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都可以考研!

专本衔接一般是成人本科,可能没有学位证,就算有也不用于普通本科。

专升本是高校自己的专科升到本科,走的是普通本科路线,有正规的学位证!

专衔本是专本连读,中间不进行升本考试。专升本是专科毕业后再考本科。

学校内部的比较好考,而学校外部的,比较难考而已~

根据教委规定专升本是在大3的时候参加重庆市统一的专升本考试:(文科考:语文、英语、计算机。理科考:数学、英语、计算机)专衔本是:在读专科的同时在读在去参加自考本科的学习和考试。

问:普通专升本与社会专升本有什么区别答:1:志愿填报不同:普通专升本类别中如果同一专业的招生学校超过两所,可填报之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不超过3个即通常说的平行志愿,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不填写视为不服从调剂;社会类只能填报1个院校;2:报名的方式不同:普通类的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报名和审查,社会类的需要先网上报名然后根据要求去招考院校的现场报名。3.命题的方面不同:不管是什么类别的考生,公共课均为全省统一组织命题,都有考试大纲作依据;主要区别在专业课上,普通类专升本全省统一组织命题,有主考院校负责提供考纲并组织阅卷,教育厅指定某一所学校出题,原则上仍为主考院校负责或者教育厅直接从外省调题,同一专业的考生必须去主考院校考试,而不是到报考院校考试;社会类专升本考生由招生院校负责命题并组织阅卷,社会类考试需要到报考的招生院校参加考试。4.参考用书不同:普通类的一般不指定教材,社会类的一般指定参考用书。

专升本是指的学历从专科往本科升。两个本专科专业不一样的时候,就需要有衔接的科目考试,作为过渡。毕业证没区别。

二、关于专升本

你好,专升本原则上只能报考对口的专业。请参考。附有考试大纲,希望你能考上。

下面为08年四川专升本考试文件,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院校、有关成人高校: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精神,现就我省2008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以下简称“专升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送对象为四川省普通本科高校、已有一届毕业生的高职高专院校和举办普通高职高专教育的成人高校中具有与我省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科二年级及应届毕业生。“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独立学院不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处分;

本年度专升本对口学校由省教育厅根据往年各高职高专院校与本科院校的协议及专业布局进行安排(见附件1),各有关高校不得无故变更。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省招生计划工作会议精神,本年度我省专升本工作仍分为校内专升本计划和跨校专升本计划两类:

校内专升本计划由本科院校教务部门与招生计划管理部门协商,按照本校专科应届毕业生总数5%以内的原则,在下达的本科招生计划内编制分专业专升本计划。

跨校专升本计划由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高校根据“对口升本”专科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的原则,编制跨校分专业专升本计划。

各高校在编制专升本计划时应充分考虑本校各学科的协调发展,其数量可以缩减但不得超报。

专升本计划(见附件2)应于4月20日前一式三份签章后分别报送教育厅计财处、高教处、学生处,予以确认。

2008年“专升本”学生选拔考试不得低于3门课程。其考试科目为基础课2-3门,其中文科选考:英语、计算机、大学语文,理工科选考:英语、计算机、高等数学;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1-2门(英语、计算机、数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可加试1门专业综合课)。专升本考试由各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高校组织,其基础课考试严格按照省教育厅2006年统一制定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自主命题(见附件3)。

专升本考试时间: 5月24日至25日,各高校不得无故更改考试时间。学校应高度重视专升本考试,严肃考场纪律。届时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巡考。

对学生成绩的认定可以结合原在校期间成绩计算。

1、校内“专升本”学生由本校统一组织考试。

2、跨校“专升本”由选送学校参照本通知精神制定相应实施细则,选送优秀学生参加跨校“专升本”考试。参加考试的学生应控制在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5%以内。

凡符合选送条件的跨校“专升本”学生,由各选送学校统一组织报考有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本科院校。同一学校的同一专业的学生只能报考一所“对口升本”的学校。

各本科院校统一组织“专升本”考试,考试后依据成绩并按专升本计划的1:1.5划定录取分数线。

各有关高校在划定“专升本”录取分数线后,按学生志愿,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升入本科阶段继续学习的学生名单(见附件2),于6月10日前一式三份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凡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由接收学校依据教育厅审核后的录取名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录取手续。

为民族地区培养中学教师所组织的民族地区“专升本”师范专业特招,今年继续由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培养。计划数额120名,招生对象为我省与甘孜、阿坝、凉山州教育局签定服务协议的应届专科毕业生。招生按照全省“专升本”统一政策执行,单独划线录取。

“专升本”学生的考试费、学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借“专升本”名义乱收费。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应由录取院校给予认定后记为本科成绩。已实行学分制的本科院校或专业,对“专升本”新生的学分认定不得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25%。不同学校、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专升本”学分认定由选送学校与录取学校商定。未实行学分制的学校或专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有关高校应按本通知精神,制定今年“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要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选拔工作,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切实 *** 选拔质量,选送名单要张榜公布。学生报到后,接收学校要认真做好复查工作,在“专升本”工作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查实,都要给予严肃处理。

各高校的选拔工作要在学校集体领导下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各相关学校接通知后,要及时将有关规定向全体学生公布,做好宣传工作, *** 将真正优秀的学生选送到本科阶段学习。选送学校和接收学校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衔接和管理工作, *** “专生本”工作顺利进行。

三、08年四川专升本的政策是什么

2008年专升本政策已经有四川省教育厅下发,具体政策如下: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精神,现就我省2008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以下简称“专升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送对象为四川省普通本科高校、已有一届毕业生的高职高专院校和举办普通高职高专教育的成人高校中具有与我省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科二年级及应届毕业生。“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独立学院不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处分;

本年度专升本对口学校由省教育厅根据往年各高职高专院校与本科院校的协议及专业布局进行安排,各有关高校不得无故变更。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省招生计划工作会议精神,本年度我省专升本工作仍分为校内专升本计划和跨校专升本计划两类:

校内专升本计划由本科院校教务部门与招生计划管理部门协商,按照本校专科应届毕业生总数5%以内的原则,在下达的本科招生计划内编制分专业专升本计划。

跨校专升本计划由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高校根据“对口升本”专科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的原则,编制跨校分专业专升本计

各高校在编制专升本计划时应充分考虑本校各学科的协调发展,其数量可以缩减但不得超报。

专升本计划应于4月20日前一式三份签章后分别报送教育厅计财处、高教处、学生处,予以确认。

2008年“专升本”学生选拔考试不得低于3门课程。其考试科目为基础课2-3门,其中文科选考:英语、计算机、大学语文,理工科选考:英语、计算机、高等数学;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1-2门(英语、计算机、数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可加试1门专业综合课)。专升本考试由各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高校组织,其基础课考试严格按照省教育厅2006年统一制定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自主命题。

专升本考试时间: 5月24日至25日,各高校不得无故更改考试时间。学校应高度重视专升本考试,严肃考场纪律。届时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巡考。

对学生成绩的认定可以结合原在校期间成绩计算。

1、校内“专升本”学生由本校统一组织考试。

2、跨校“专升本”由选送学校参照本通知精神制定相应实施细则,选送优秀

学生参加跨校“专升本”考试。参加考试的学生应控制在应届毕业生总数

凡符合选送条件的跨校“专升本”学生,由各选送学校统一组织报考有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本科院校。同一学校的同一专业的学生只能报考一所“对口升本”的学校。

各本科院校统一组织“专升本”考试,考试后依据成绩并按专升本计划的1:1.5划定录取分数线。

各有关高校在划定“专升本”录取分数线后,按学生志愿,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升入本科阶段继续学习的学生名单,于6月10日前一式三份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凡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由接收学校依据教育厅审核后的录取名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录取手续。

为民族地区培养中学教师所组织的民族地区“专升本”师范专业特招,今年继续由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培养。计划数额120名,招生对象为我省与甘孜、阿坝、凉山州教育局签定服务协议的应届专科毕业生。招生按照全省“专升本”统一政策执行,单独划线录取。

“专升本”学生的考试费、学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借“专升本”名义乱收费。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应由录取院校给予认定后记为本科成绩。已实行学分制的本科院校或专业,对“专升本”新生的学分认定不得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25%。不同学校、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专升本”学分认定由选送学校与录取学校商定。未实行学分制的学校或专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凡过去文件中有与本《通知》精神不一致处,均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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